教育部公布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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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08-28 07:57:36 来源: 北京晨报

 

昨 天上午,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,公布了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。该表新收录已在社会语言生活中广泛使用的“闫”等226个类推简化字,并调整45个异体字为规 范字。至此,8105个汉字成为中国拥有首批“身份证”的方块字。此外,记者还了解到,公安部正在制定“姓名用字字库”,今后将引导大家尽量使用规范字起 名。

义务教育新课标早已修订

据专家介绍,2011年公布的《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》开始修订之时,适逢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研制工作初步完成,里面的“一级字表”正好用到课程标准中去。

此 次公布的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主表共收8105字,分为三级:一级字表为常用字集,收字3500个,主要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的基本用字需要,也可以作为 义务教育阶段的识字标准。二级字表收字3000个,常用度仅次于一级字。一、二级字表合计6500字,主要满足出版印刷、信息处理等方面和社会生活的一般 用字需要。三级字表收字1605个,是姓氏人名、地名、科学技术术语和中小学语文教材文言文用字中未进入一、二级字表的较通用的字,主要满足与大众生活密 切相关的专门领域的用字需要。已出版的《新华字典》第11版和《现代汉语词典》第6版修订时已跟进字表。

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参见:

http://www.gov.cn/zwgk/2013-08/19/content_2469793.htm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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